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思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长也要到党校讲课,促进形成更多共识”的要求,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6月22日,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北斗走上党校讲台,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力现代化新攸县建设》为主题,为中青班的76名青年干部授课。
课上,刘北斗检察长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思想内涵、理论意义入手,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阐述检察机关的历史沿革、“四大检察”新格局、检察工作新理念三个方面内容,结合详实的史实和生动的案例,就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青班学员带去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法治课。
“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刘北斗强调,攸县检察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法治攸县、平安攸县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讲课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刘北斗检察长的授课十分精彩,既有法治思想理论的讲解,又有司法理念的传导,还有深入浅出的真实案例分析,通过此次学习,对检察机关性质、职责和任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直观、更具体的理解。
下一步,攸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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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